英文名稱: The ROC Constitution and Founding Values ;
授課目的: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,人民的權利章典,政府機關的權力來源,也說明各部門分權與制衡的界線。身為一個公民,我們應了解憲法的要旨,也應知曉立憲者制定憲法的原意,如此才能讓後世不致遺忘我們設立國家的目地,也只有透過憲法學的理解,我們才能防止國家機器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利。;
教學模式: 演講,討論與辯論;
學分數:2;
成績計算方式: 辯論工作報告30% 筆記30% 辯論比賽40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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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課教師: 蘇煒 助理教授 (suwei@niu.edu.tw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