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名稱: Field Practice Ⅱ ;
授課目的: 使本系學生瞭解實務工作內容,並促使學理之應用。本系學生於畢業前,得申請至相關專業之公民營機構、公司、農場進行實習。校外實習期滿需繳交實習心得報告、實習工作內容概述,並交由實習機構與本系教師考核。並依本系校外實習辦法,得免修本系專題研究課程。;
教學模式: 實習;
學分數:2;
成績計算方式: 期中考核,實習成績考評及報告書;
開課教師: 林連雄 副教授 (lhlin@niu.edu.tw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