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名稱: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;
授課目的: 提供學生瞭解目前國內地理資訊系統在(一)建立土地基本資料庫之標準制度,(二)土地基本資料庫之整體規劃,(三)有關土地基本資料庫之分類架構、分類項目及權責單位,(四)制定各類資料之供需體系,(五)政府訂定並推動之短、中、長期之地理資訊發展規劃等,期使學生能運用所學於畢業後就業、進修或高普考等使用。;
教學模式: ;
學分數:3;
成績計算方式: 1. 平時考試 (15%)
2. 課後作業 (32%)
3. 期中測驗 (25%)
4. 期末測驗 (28%);
開課教師: 吳至誠 副教授 (wujc@niu.edu.tw)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