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名稱: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surance Law ;
授課目的: 使學生能了解保險法之相關規範,以增加自身之法律知識,並得於進入金融市場時能具備熟悉法規之專業知識。;
教學模式: 口授為主;
學分數:3;
成績計算方式: 上課表現、出席30%
期中考30%
期末考40%;
開課教師: 林國漳 講師 (kclin@niu.edu.tw);